序號 | 項目名稱 | 采購內容 | 采購方式 | 中選供應商 | 合同確定的采購數量 | 采購價格 | 候選供應商(如無,可不填) |
1 | 忻州喬南梁收銀一體采購項目 | 收銀一體設備 | 公開邀請加競爭性磋商轉單一來源 | 山西帆軟科技有限公司 | 783,900.00 | ||
2 | 中國銀行太原并州支行關于對公不良貸款執行階段聘請律師進行清收采購項目 | 對公不良貸款執行階段聘請律師 | 定向邀請+競爭性磋商 | 山西華聞律師事務所 | 1 | A.執行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含)收回款項的,律師費0.73%; B.自執行立案之日起第7-12個月內(含)收回款項的,律師費0.63%; C.自執行立案之日起第13個月內(含)以上至代理期限屆滿之日收回款項的,律師費0.45%; D.在律師推動下(后續需由銀行認定),債務人訴后主動還款(適用于訴后調/和解還款、債務人主動處置資產、債務人自主重整等訴后主動還款情形),需全額收回可支付律師費15萬元; E.通過破產程序(包括和解、重整、清算)收回款項的,律師費0.35%; F.若債權轉讓,在取得支持我行勝訴生效法律文書后,律師費0.07%(最高不超過4.5萬元)。 上述所有現金回收律師費最高不超過90萬元 |